请教: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迟迟未出责任认定书、、、?

请高人指点:2012年12月26日我驾驶家用轿车在一个丁字路口和一辆摩托车(烧汽油无档位的踏板摩托) 相撞,(对方载了三人,驾驶员无驾驶证,摩托车是黑车,贼货),当时我马上报了警和保险公司,交警到现场后对方称其身体不适,要求到医院检查,他自己又没钱,交警在登记完后让我带他们去医院检查,第二日到交警队调解,到医院检查结果是软组织挫伤,,第二日对方没来交警队解决。我一人到后交警将车放给我。修车6860元,保险公司需要事故认定书才能抱保险,之后我共去找交警三转,请其协调对方来解决,交警都让我自己约对方解决,并称对方不来的话要等够两年才能出具责任认定书,,(交警一直叫我自己联系对方,我觉得该他联系啊,,请高手指点我该怎么办?我等着认定书报保险啊!
还有就是我认为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和调解是两回事,交警根据情况该怎么判定责任就怎么判,至于双方怎么协商解决还是上法院那是另外一回事,我的看法对吗??还有就是请教,事故中我左转,他是直行撞到我的左前门上,他是无证驾驶,超载还有是贼车,,请问大概的责任该专门划分?谢谢怎么划分

车友,你所述的这起事故,我的看法如下:
一是,你要尽快想办法让交警为你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便为向保险公司理赔作好必须的准备。至于对方因种种原因不愿意来交警队接受处理,你又要忙于尽快处理理赔事宜,而交警所讲的要等两年后才能出具认定书的说法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哈。据我的经验,你也不要太急于求成,可以隔三差五的去找主办警官进行沟通,在事发一月后,交警应该会给你一个说法的。
二是,在此过多的来讨论责任的问题,我认为对方如果是如你所讲的情况,你是双险齐全的话,由你来承担全责是事后处理赔偿最为便捷,你的损失最小的最好方式。因为,事故的对方如你所讲就是一个什么赔偿能力都没有的主儿,所以要想让对方承担什么责任,可能性太小。
总之,你的这件事儿,还是等到节后再与交警理论吧。需要提醒你的是,千万不急燥,更不要与交警动气哈。追问

万分感谢!!我们的社会就需要象你们一样的热心肠。 其实我也知道我认全责最好,保险公司能承担绝大部分,对我的损失也不大。但是对交警的态度心里不舒服,他只是说让我联系对方来调解,我心里觉得这该你约吧,我说请警官帮忙约一下嘛,他反问我你怎么知道我没打???我打电话给对方急于调解的话,首先已经输了一截,,我不愿意约,但是象你说的不能和警官冲突,我忍,,哎,心里不舒服啊,,

追答

谢谢你的追问。
说实话,在各地的交警队伍中,确实有少数的人,不像是“人民”的 警察,工作作风成问题,但是作为普通的驾驶员也只能是望警兴叹哈。不过对于我们遇上了具体的案子,还是只有忍气吞声,好好给别人下话了。俗话说,会怪就怪自己,不会怪才怪别人呀。你与我还是没法在短时间里内解决立警为民的问题。还是我给你的建议,遇上了事故千万不要急,过了节再说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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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2-04
  朋友你好!
在本次事故中,你需要承担什么责任?需要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来判断,你说的情况不是很完全,所以,我不能正确评定,你在前面左转吧?那么当时的道路是多少车道的?你行驶在什么地方?是不是有红绿灯的路口呢?他直行的行驶线路是否正确?假如他的行驶线路是正确的,那么你就是主要责任。假如他的行驶线路是是错误的,那么就是他需要承担主要以上的责任,他是无证驾驶,超载还有是贼车这种情况,在事故中不是发生事故的最主要原因,所以,和事故责任有关系,但不是很大。
你关于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和调解是两回事,交警根据情况该怎么判定责任就怎么判,至于双方怎么协商解决还是上法院那是另外一回事,你的这个看法完全正确,但是说假如对方不来的话要等够两年才能出具责任认定书的说法则是完全错误的,根本没有这么一回事。
不管怎么样。因为你在本次事故中,多多少少会有责任,所以,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你是需要承担对方的损失的,而现在对方只是软组织挫伤,所以的赔偿是不会超过交强险的范围的,所以,我建议你干脆直接自己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然后让警察采用简易程序马上处理,给出事故认定书就可以了!
希望你能够理解并且采纳!谢谢!
第2个回答  2013-02-04
你说得对,事故责任,你应该主要责任。责任认定书应该在现场勘察结束十日内,如需要检验鉴定的,检验鉴定结论生效后五日内作出,不是交警说的二年。你可要求 保险公司对你损失全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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