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把合同说一下
甲方:乔
乙方:尚
今甲方将位于渭津镇小十字街以北吴中门市部一二层出租给乙方,租金为14000元每年,租期为2012年6月19日-2015年6月19日,在此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卫生费由乙方负责。
注:屋内地砖.橱柜门.门破损
甲方:乔
乙方:尚
2012年5月30日
我现在只租了一年,还有三个月到期,房东才告诉我今年到期了要把房子收回去,我是开玩具店的,兑店费再加投资也不少钱,我想问一下房东有权收回房子吗?再有我隔壁的房租都涨了,房东能随便给我涨房租吗?我应该怎么办?请您指点!谢谢您!!!
那我的合同成立吗?房东有权收回房子吗?
追答你这个签的不是合同,而是个协议,一般协议对双方是没有什么约束的。所以,只要你所交的租金到租期房东就可以收回。而合同就不同了,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合同有约束双方的能力,双方只有按合同的内容来执行,谁违约就告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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