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婚姻移民加拿大三个月,担保人因其父母不喜欢被担保人, 提出分居,如果离婚,被担保人的枫叶卡会受到

刚婚姻移民加拿大三个月,担保人因其父母不喜欢被担保人,
提出分居,如果离婚,被担保人的枫叶卡会受到影响吗?
难道是担保人提出的离婚,也要制裁被担保人吗?

  有影响,加拿大移民局规定,为了严防假结婚移民,联邦公民及移民部由即日起,对于加拿大人在国外结婚后申请配偶来加团聚,实施“两年有条件永久居民身份期”。申请人的配偶抵加后,必须与申请人维持婚姻关系共同生活两年。如被发现假结婚,“配偶”会被剥夺永久居民身份甚至被驱逐出境。

  适用于夫妻关系只有两年或不足两年、且没有共同子女的夫妻团聚申请人,并且是在2012年10月25日或之后递交夫妻团聚的申请人。也就是说,申请加拿大夫妻团聚者,必须与另一半住在一起超过两年,才能获永久居民身份,而期间仅可持有条件的永久居留证。如申请者未能与另一半同居两年以上,永久居留证将会被取消。

  如果在两年内申请抵加的配偶遭到精神、肉体虐待,当事人除报警及向移民部发求助报告外,如证实确遭到虐待则不受“两年有条件永久居民身份期”限制,仍然可拥有永久居民身份有关条例可获豁免。如果申请人在两年期间不幸去世,配偶能继续保持永久居民身份。

  另外,在“两年有条件永久居民身份期”的人士,其在加国享有的权利及福利,与一般永久居民身份的移民没有分别,无须额外申领工作证或读书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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