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婚后在娘家借钱买了房子,借钱时丈夫没在场,借条是我的签名.现在我们无力偿还,但男方又不同意卖房还钱,我们现在感情也破裂想离婚.请问男方不在场借的钱算不算数? 孩子是否可以分到男方的婚前财产?如果能,能分多少?家里的大部分收入支出我有大至的记录,请问如果男方要抵赖的话法院会把我的记录做为依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