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姨的老公去世后她还有婆婆家房子的继承权吗?

我有个小姨,今年五十多,老公和孩子都因病去世,现在和婆婆住在一起,婆婆的房子当年公房转私房的时候我小姨给出了2.6万,前几天她婆婆跟我小姨说,房产证已办给她儿子和女儿了(我小姨并不知道),等她百年后这房子就给她儿子和女儿平分,让她女儿退给我小姨那2.6万。请问我小姨对房子有没有继承权?房产证在她不知道的情况下更名是否合法?他们只退我小姨当时(十年前)交的2.6万,在房价飞涨的现在合理吗?请问我小姨该怎么维护她的权利?如果她婆婆办理赠予给她的儿子和女儿,我小姨该怎么办?

你好:
根据你的陈述,你小姨的婆婆的上述房屋为公房转为私房的房屋,在房屋产权上应认定为她婆婆个人所有(如果丈夫健在,属于夫妻共有),所以她婆婆有权力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但当年公房转私房的时候,上述房屋中你小姨给出了2.6万,当时,是你小姨是出于“赠与”还是“借款”的性质有严格的区别,如果是“赠与”性质,那么是没有归还了的;如果是她婆婆以“借款”的方式向你小姨借的款,你小姨可以归还(如果当初利息有约定的依约定,无约定的为无偿)。
第二个问题,根据你的陈述,你小姨的婆婆已将上述房屋的房产证已办给她儿子和女儿了,这在法律上属于所有权发生转移,房屋产权为她婆婆的子女所有。她婆婆在转让上述房屋的所有权时如果无违反法律规定,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第三、上述房屋是否涉及到她公公的部分房产(遗产)?如果上述房屋中有她公公的部分遗产,如果公公已经去世,应该先遗产继承,那么你小姨的子女也有继承权。
以上供参考追问

小姨的女儿也去世了,那继承权是不是归到小姨?

追答

你好: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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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2-25
你小姨没有继承权,她出的2、6万可以作为借款;你小姨的婆婆有权利把自己的房子给其儿子和女儿,不需要和你小姨商量,房产证更名是合法的;现在还给你小姨2、6万合理。
第2个回答  2013-02-25
当然有。因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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