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劳动法的亲帮帮忙…已提交离职申请书,并完成离职交接,公司在走员工离职审批单时就让我立马走人

员工离职审批单公司说不需要员工签字,并已经完成了离职手续,
离职审批单上写我已经交接工牌工衣等,但我有证据并没有。
我已经去居委会填写调解单,能要到违约金补偿吗?
太气愤了,从离职申请递交上去赶我走三天时间而已。我已经转正。

既然提出辞职了,公司就可以决定交接时间。
员工通常办理离职手续的流程如下:
一、为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做健康检查。
二、办理工作交接。
离职员工除工作交接外,应立即停止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对外从事一切业务。将该员工经手的工作交接到其他人员或主管。工作交接有助于防止员工仓促离职,出现工作脱节,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三、公司财物、文件资料及清偿债务。
员工在公司期间,由公司配发的或者由员工本人掌管的属于公司的财物,企业应指定专人接收。并将员工在职期间保管和使用的全部文件资料进行清理,如客户名单、各种图表图纸、财务账本、工作计划、技术资料等。另外,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公司应清查该员工在职期间是否欠有公司债务,如借款、赔偿款、罚款等。
四、退还员工证件及结清工资。
五、如是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六、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对于公司认为需要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则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中明确员工的相应义务。
七、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八、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相关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追问

不够针对性,我的情况是完成了离职工作交接,公司自己去完成了离职手续(就是所谓的一张员工辞职审批表,上面不需要员工签字,并说我已经交接了员工牌,宿舍钥匙及工衣,但并没有交接)并未同我达成一致离职日期,强制要求我交接完工作第二天搬离宿舍。
我拍照有合同内容,有写到乙方要先完成工作交接才能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未同我协商一致离职日期他能自己走离职手续?
公司也一直未出具离职证明,劳动合同解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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