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查卷面分包括复查试卷漏评、成绩漏登、统分误差三类情况,阅卷教师掌握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于复查范围。在考生提出申请后,市教育考试院分学科打印核对单。在复查办公室,工作人员两人一组,一人通过扫描计算机上的试卷报出考生该门学科的每题得分,另一人持单核对,如果同事报出来的得分与核对单上的情况一致,就在该题下方打一个红钩,证明无误。
他们先核对经扫描是试卷与申请复查考生姓名、考号是否一致;然后核查试卷图像是否清晰;第三步就是核查试题是否经过至少两名阅卷老师的评分;第四步核查阅卷教师的给分与核对单上的是否一致;最后如果有试卷被判零分,工作人员就要核查试卷,看看是否漏评和漏登,如果没有错误,就算完成一科分数复查。现场还有两名公证人员全程监督复查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