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退出,当时投的钱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如果你们章程里面有约定或者协议里面有约定,按照你们协议的约定处理。协议里面或章程里面对于合伙人退伙是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具体情形区别处理。

退伙的时候公司大概有以下三种情形:

    公司盈利:如果公司盈利,我们可以按照投资加上每年的固定回报来退还退股方的股份,也可以采取对公司的股价进行估值,退还相应的股份比例。

    公司持平:这种情况处理相对简单,可以按照原股退回。

    公司亏损:可以让对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明确规定:

第五十一条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五十二条 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五十三条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五十四条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分担亏损。


约定股东之间退股的处理方法如下:

    双方可以约定在两年或者三年初创期股东是不能退股的,这样约定有效。还可以约定,创始人在里边是不能退股的,因为公司的经营完全是依靠创始人,如果创始人退股可以采取零价收购的方式。

    可以约定退股的时候有一个年限。比如说三年以后允许退股,退股的时候再约定上面提到的公司盈利、持平、亏损,以财物账目为准。

    可以约定能不能向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股份,这个约定也是有效的。因为《公司法》里面有个基本的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如果你们约定不得向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股份,这样约定是有效的。因为考虑到有限公司里面的人和性加资和性。

    还可以约定要转让股份必须提前多少天。比如两个月或三个月告知其他股东,让其他股东有一个充足的准备时间,这也是可以约定的。

    可以约定在公司亏损期,也就是财物状况不好的时期是不允许退股的,或者在公司经营的旺季也不允许退股,就是可以对你们双方不准退股的情形做一些较为详细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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