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关于证据方面的问题

我的案子快要开庭了 我是原告 现在是举证期间 我把我手里的一部分证据复印件交给了法院 这些是我有原件的 但另一部分之前我交给了公安局这是原件 现在公安局把卷宗递交到法院证据提交的只是复印件 如果开庭时我肯定要出示原件对照啊 但公安局不把原件给我 我这不是有理变没理 况且我之前递交给公安局的原件是能够证明事实的主要证据 开庭如果不提供原件这不是要败诉吗 怎么办啊 好急啊

您 好,您的复印件上面是不是有印戳的呢?
公安局向法院提供的纸质卷宗复印件是有法律效力的,您不用担心。遇到法院明确要求原件的情况,法院有权利要求相关单位出示,这个您安心就好追问

那这部分原件在公安局手里 开庭的话法官问我出事证据 我是不可以说明请求法院提取公安局的材料 然后再出示我手里有的另一部分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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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23
请律师在开庭前提到在公安局的那些原件,在庭上由法官确认后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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