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请律师追收货款2年内不起诉,以后无权起诉?

如题所述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因此,追收货款的诉讼时效是2年,如果在2年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就会伤失胜诉权,不受法律保护。除非当事人自愿履行的,才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因此,请律师追收货款,必须在2年内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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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19
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民法通则》之规定。普通民事权力主张时限是两年。法律规定的除外。超过两年将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对方同意履行义务不受该限制。
第2个回答  2013-09-19
超过了诉讼时效了 因为你在规定的2年内没有提出要求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上你就丧失了胜诉权 法律不再给与保护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可以不用还你的钱了 虽然法律不予保护 但是你的实体权益还在 你任然可以要求其偿还债务
不知我这么讲你懂了没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9-19
不是说不能起诉。是起诉可能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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