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的钱(有他给我打的欠条)我起诉他,法院能为我追回吗?

我是做轮胎生意的,说的这些都是赊账的遗留问题,不到万不得已我也不想上法庭。如果他说他没钱法院会采取什么措施?诉讼费用怎么计算啊?请回答详细点谢谢!最好是专业的

法院可以强制执行的,不过前提是他有财产,才能做到的。如果他的名下没什么的话,那欠你的钱是没法归还的。你起诉前最好是了解到他的财产,上诉后你可申请法院把他名下的资产先封了,这样你才有机会要到他欠你的钱。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在诉讼中实际支出的其它费用财产数额 速算公式

1万元以下 50元/件

1万元至10万元 ×2.%5-200元

10万元至2O万元 ×2%+300元

20万元至50万元 ×1.5%+1 30O元

50万元至100万元 ×1%+3 800元

100万元至200万元 ×0.9%+4 800元

200万元至500万元 ×0.8%+6 800元

500万元至1,000万元 ×0.7%+11 800元

1,000万元至2,000万元 ×0.6%+21 800元

超过2.000万元 ×0.5%+41 800元

例如:您要打的官司是李四向您借了25万元,您起诉要求他还钱,您需要交纳的诉讼费是:250000×1. 5%+1 300=2 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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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10
如果你胜诉了,要求他还钱,但他仍不履行判决还钱,你可以申请法院对他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如果只有一套房子,则不能强制执行。一旦发现他有可执行的财产,即可申请强制执行。
具体法律,参见 民事诉讼法执行部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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