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法院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为什么不能是冻结而只能是查封或扣押?

如题所述

你好,冻结的是银行账户,查封、扣押的是财物。追问

那么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法院能冻结被告的银行账户?

追答

可以

追问

根据你这说法,冻结被告的银行账户不属于财产保全措施吗?

追答

属于,是对不同的财产采取的措施不同。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18
你好
法院冻结是针对附带民事被告人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是针对附带民事被告人的财物,例如房产。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无论是冻结或者查封扣押,法院不会依职权主动采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0条的规定,应当由附带民事原告申请财产保全而采取。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9-09
刑诉法有明确的规定: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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