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外地住院超过1年,那么他的住所是户口所在地还是经常居住地?

RT,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一年以上的地方是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但是住医院不算。那么如果到外地就医住院超过1年的话,起诉就要到户口所在地起诉吗?

第1个回答  2013-09-11
您好。
在因病住院的,不视为管辖地变更。仍以住所地为管辖地。公民的户籍所在地为住所地。
对于经常居住地起诉是需要有证明的(一般以暂住证为依据),若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被告人经常居住地的,则以户籍地为准。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4、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5、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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