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住所是指它的户籍所在地还是经常居住地?求解答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10-31
问:我的户籍所在地是北京。从2006年底起,我与人合伙在深圳开了一家饭店,住在深圳经营饭店成了我的主要工作。今年初,我因合伙纠纷,受到另一合伙人的起诉。官司打到北京市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法院将案件送至深圳市人民法院审查,并告知原告在深圳起诉。我想知道为什么?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5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住所,对于公民来说其重要性在于其有关的法律关系大多发生在住所周围,法律要求诉讼在当事人的住所地进行,目的也在于便于查清与当事人有关的法律关系,达到正确判案的目的。你的户籍所在地虽在北京,但是你长年住在深圳,经营的饭店也在深圳,合伙纠纷的发生地当然也是深圳,因此以深圳为你的住所符合法律的要求。北京市人民法院告知原告到深圳起诉你,是符合法律要求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哪里
法律分析: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住...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什么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五条?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

经常居住地的认定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第四条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

居住地址是指什么地方
法律分析:居住地是公民连续居住一定合理期限的地址,在法律上户口所在地叫住所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叫经常居住地。不满一年的地方叫临时居住地或暂住地。公民离开住所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

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什么视为住所
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应当是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这是民法典规定的。“经常居住地”应当理解为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居住地,并有长期居住目的的。如果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尚未迁入另一地,又无经常居住地的,仍应以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一、住所和居所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定义有...

什么是公民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规定,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第五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

“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如何界定?
在法律诉讼中,“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这两个概念至关重要,尽管字面相似,但内涵却有所区别。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明确规定,公民的住所地指的是他们的户籍所在地,即公民的注册地址,而对于法人或组织来说,住所地则是指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若无法...

常住地址指的是哪里
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人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四条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如何界定?
诉讼中经常用到“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词语,两词看似相似,实则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

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什么视为住所
住所地是指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若经常居所与登记住所不同,则需以经常居所为准,确定居所可据以确定诉讼管辖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处所。【法律分析】国家民事诉讼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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