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超市上班 今天偷了双30元的鞋子被发现 超市要求罚款5000元 还叫他按了手印 照了相 请问超市有权利罚5000吗 如果报警的话要拘留吗?? 如果赔偿还会是5000吗? 30块的东西是去公安局自首好 还是不理会? 因为超市有他的身份证怕超市来家里找 现在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