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什么

如题所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职权有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宪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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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02
根据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具有全权的和最高的地位,其主要职权是:
1.制定、修改宪法并监督其实施;制定和修改国家基本法律和其他法律。宪 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 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 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宪法还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2.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副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 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 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委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 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对以上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都有权予以罢免。
3.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 情况;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 争和和平的问题。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行使“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2个回答  2020-08-2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是什么

第3个回答  2020-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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