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整三年应签几个月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问题出在这个“三年以上”上。整三年能否算三年以上?按12333的说法是不算。可前面一档是“不满三年”,后面直接蹦到“三年以上”,那么整三年到底如何约定试用期?只能按不满三年算从而最多约定2个月?我不太理解。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征求意见稿)_75条的版本42、《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的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上”、“三年以上”包含三个月、一年、三年;“不满一年”、“不满三年”不包含一年、三年。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中的“六个月以上”包含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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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14
据你所述,如果整三年,按民法通则之规定,可以约定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但是也可以约定2个月的试用期,根据情况与单位合理协商,合理约定试用期,一般以2至3个月为宜。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9-14
这个三年以上,应当包含三年。
第3个回答  2013-09-14
三年适用不超过六个月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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