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在要从别人手中买一套已经网签且正在打贷款的二手房。我们双方是经朋友介绍的,因为房龄未满5年,过户费用太高,我们双方约定5年以后再进行过户,这期间每月的贷款本人都会打到对方的卡上,继续以对方的名义还贷。为了规避双方的风险,我们想去做公证,但是因为没有房产证做不了公证。现在想问,我们双方签一个买卖协议,这样的协议受法律保护吗?这个办法可行吗?如果发生纠纷,这个协议能保护本人的权益吗?如果协议的做法是可行的,那签这样的协议有哪些特别需要注意的条款?请专家给解答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