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儒家思想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
1、以民为本
以民为本,是儒家德治思想的基础 。所谓民本就是认识到人民、民众在国家中的重要地位,如果统治者背离了民心,得不到民众的拥护,国家政权就不能巩固,甚至会被人民群众用武力推翻的。
孟子的仁政理论就是以民本为基础的,他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在孟子看来,人民是宝贵的,不能忽视人民的利益和疾苦。
荀子引用古语说: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可以载舟也可以覆舟。以民本思想为核心价值的儒家的德治思想,表现出它极大的进步性和人民性。虽然民本还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民主,但它有着很大的现实作用。
2、仁者爱人
仁者爱人是
孔子思想的核心。孔子说:仁者人也,仁者爱人。(
颜渊)明确仁的本质是爱人。人不仅要爱父母,爱子女,还要爱普通的老百姓,儒家本四海之内皆兄弟也(《论语颜渊》)的仁爱精神,对处于社会弱势地位或困难境地者,如鳏寡孤独废疾等人群尤为关注。这种优良传统在当今最值得大力弘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尤其要关心那些生产和生活遇到困难的群众,深入到贫困地区、困难企业中去,深入到下岗职工、农村贫困人口、城市贫困居民等团难群众中去,千方百计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实实在在地为群众谋利益,带领群众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
3、为政以德
儒家认为道德乃政治之本,具有超越时代的意义。从德治的方式说,儒家强调为政者应在道德方面起表率作用,尤其主张君主应以个人的伟大人格力量去感召天下,而不是以刑杀、武力的方式去威服天下,这用孔子的话说就是: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论语为政》)
二、儒家思想在现实生活中的影响
1、对中华民族精神形成和发展的影响
(1)首先,儒家以“求道即求真-自强不息的精神”为终极价值目标,儒家注重积极有为的人生实践,儒家求道、求真、求诚的价值
本体论培育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
(2)其次,是儒家追求“求善与求美-讲道德重教化的精神”,孔子提出尽善尽美、文质彬彬、中和之美,孟子强调“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高尚人格,正是儒家强调真善美的统一价值原则培育了讲道德、重教化的民族精神,为中国人树立“仰无愧于天,俯无愧于地”的正人君子观念、建立道德观念、协调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培育中华礼仪之邦起到了根本的指导作用。
(3)再次,儒家强调“成圣与合群-团结统一的精神”,儒家设计了中国人的理想人格即圣人,儒家向往的理想社会是一个天下为公的小康社会和大同社会:“大道之行,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养,壮有所用,幼有所长,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儒家成圣与合群的价值观培育了中华民族团结统一的精魂。
2、对中国社会的影响
(1)儒家思想的重要社会影响在与它为封建统治阶级创造了整套治理国家和社会的理论思想体系,并让中国的统治阶级成功的应用于中国的社会国家治理实践获得了
封建社会统治中国二千多年的光辉人类发展社会史,这在全世界范围内人类社会发展史上是空前绝后的。也是中华民族以前现在和将来屹立世界的根本所在。
(2)儒家思想精髓不在于其治国理论学说,封建制度只是封建社会的思想外壳,儒家思想精髓在于它的社会伦理思想,正是封建社会伦理观从国家统治阶级的高度期望出发将人们生活现实中的行为规范用通俗的语言--道德意识规范起来,让农民成为社会道德思想的奴隶,而这种封建伦理观作为封建统治阶级
上层建筑社会意识中的最广泛影响治理社会群众基础的核心,从而完成对国家社会双重治理的理想效果。
(3)孔子门下弟子三千,因而总结出很多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比如“温故而知新”、“三人行必有我师”、“学而不思则惘,思而不学则怠”等。孔子更被后世尊称为“万世师表”,某些地区更将“孔圣诞”定为“教师节”。
(4)自从中国人开始追求现代化以来,儒家思想在中国文化上的地位就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每个人都应该有机会参考儒家传统提供的资源。尤其是华人和东亚人应该有这个机会。但是正如其它的文化传统,儒家传统属于全人类,所以儒家的思想文献应该尽量翻译成各种语言,提供给大家。
(5)从一开始儒家思想就体现为一种具有普遍性的世界观和
人生观。用今天的话语来讲,在
古代中国儒家思想就被理解为人类文明的核心。结果,至少在中国,儒家思想被视为文明或文化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儒家思想给现代人提供了很丰富的资源。面对这些资源,现代人具有一个选择的自由,可以吸收资源里面的一些成分,也可抛弃一些成分。儒家思想是
中国传统文化的内核,也是维护封建君主专制统治的理论基础。儒家思想、君主专政制度构成了中国古代政治史的两大主体内容。
3、对中国文化的影响
儒家思想对中国文化的影响很深,几千年来的封建社会,所传授的不外<四书><
五经>。传统的责任感思想,节制思想,和忠孝思想,都是它和封建统治结合的结果,因此,儒家思想是连同我们当代在内的主流思想。
积极方面:
(1)重视教育,并且创造"因材施教"等
教学方法,在教学上注意个性差异,善于启发教学,可以说教学经验很丰富。
(2)注重道德、礼教、仁义,要求自觉遵从真和善,这一方面比上欧洲西方国家的宗教和神论思想不知道进步多少倍,是典型的人文主义,以人为本,而不是追求虚无缥缈的偶像和神。
(3)思想上善于辨证思维,重视自然的农业,重视经验,认为自然秩序是人类理性的根源,而人类的理性又是人的自然权利的依据。提倡"以农为本",是符合中国古代的实际资源情况的重农思想。
(4)提倡以"礼"治国,"伦理政治"思想,如果说西方文化是"智"型文化,那么我们中国文化就是"德"型文化,这一德型表现在政治上,也有积极的一面:忠于国家,抵御外来侵略,刺杀暴君,直谏犯上,很了不起的民族精神。
(5)儒家思想早熟,统治有力,贯穿了中华民族的大部分时期,给社会历史的起了安定、平衡、和参考约束。
消极方面:
(1)不重视农业生产知识的传授,不重视科学知识的学习,强烈的政治目的,孔子就是倾向于参政的。
(2)不重视逻辑,一味重视经验,叫做"经验理性",使
逻辑推理和深刻解释事物的规律的理论没萌芽,不如西方人那么追根问底,以至产生理论和学说。
(3)强调个人服从群体,压抑了人的个性,漠视性格,思想大统一,造成国民愚忠愚孝,道德和责任标准压制了人的创造性,这也和历代帝王的意志合拍,被其利用,成为统治阶级的思想武器。
(4)伦理关系凝固化,绝对化,三纲五常,家长专制,成为人身压迫,精神虐杀,制约着全民族的思想方式和生活方式,成为历史前进的阻力。
(5)伦理观念,等级制度置高无上,达到排他性的程度,从而限制了自然科学和科技的发展,历代帝王也不重视科学技术,把一些科学成就说成"淫计小巧"。
4、对中国法制的影响
(一)由“礼治”延伸出的法律观
所谓“礼”是中国古代社会中长期存在的维护血缘宗法关系和
宗法等级制度的一系列精神原则和言行规范的总称。
儒家思想由“礼治”延伸出的法律观大致包含三方面的内容:第一,重伦理,正名分。伦理是宗法家族制度下人与人关系的准绳,属于道德规范的范畴。儒家赋予伦理观以法律的意义,伦理原则与法律融合,既强调法律的根本使命就是维护伦理准则,又直接视违背伦理的行为为违法行为,“出礼则入刑”。
(二)由“德治”延伸出的法律观
“德”的观念起源于
西周,西周统治者在继承夏商时期的天命天罚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明德慎罚”的刑法思想,其基本含义是,统治者要提倡道德,重视道德,适用刑罚要宽严适中,不要滥罚无辜。儒家在继承西周“德”的基础上,又对之进行了改造和补充,将之视为治理国家,取得民众支持的根本途径,这包括宽惠待民和实行仁政两个方面。此外,儒家还抬高了德的地位,置之于国家法律甚至君主个人权力之上,作为区分“仁君”与“暴君”的准绳。当然,儒家的“德治”并不完全否认刑法的功用,其实,儒家和法家一样,都认为刑法是必不可少的统治工具。孔子认为治理国家应该首先依靠德礼,其次才是政刑。他主张以德礼来指导刑罚的适用,以便使刑罚在适用中做到宽严适当。他反对不重视德礼而强调刑罚的治国主张,认为“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儒家深知德刑并用、以德化民的必要性,但也重视两者的不同后果,即德治对人心的影响是积极的,刑罚的后果是消极的,因此,儒家更青睐于德治。
5、对中国法律的影响
自汉代春秋决狱开始,中国法律走上了儒家化的道路。所谓法律的儒家化,是指将儒家的道德精神注入法律、法令,使封建法律具有了伦理法的性质,即以儒家思想为立法、注律,以及司法实践中定罪、量刑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中国法律的儒家化从总体而言,就是通过引经决狱,引礼入律的方式,将儒家思想贯彻到立法、司法、守法的整个法律实施过程中,使儒家思想成为刑事的、民事的、婚姻家庭的、行政的、诉讼的等各个法律部门的基本原则和灵魂,也就是说儒家伦理道德获得法律上的效力和权威。中国法律的儒家化,形成了礼法合一的特色,影响深远。
(1)“君亲无将,将而诛焉。”指臣对君、子对父不允许有犯上作乱思想,即使只有犯上作乱的思想而无行为,也是大逆不道的犯罪。汉代其成为决断触犯皇权及皇帝尊严与安全的犯罪的理论根据之一。这一法律观点由儒家尊尊亲亲原则而引伸出来。
(2)罪止其身。指只应当惩罚犯罪者本人,不可惩罚因他人犯罪受牵连的无辜者。而汉武帝时期有族殊连坐,儒生桓宽提出反对意见。“《春秋》有云,子有罪,执其父;臣有罪,执其君。听失之大者也。闻恶恶及其人,未闻什伍之相坐。”这里根据《春秋》之义“恶恶及其身”而反对株连父子兄弟、亲戚邻里的法律观点。
(3)“以功覆过”。此论点出自《春秋·僖公十七年》。汉代春秋决狱者常以此条经义为据,为有功于国者犯罪辩解,使他们免受法律追究。该观点使有功者享有司法特权,为以后的法定“议功”制度提供了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