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10年前,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别人拿我的身份证去银行,以我为担保人给他贷款了,(我没有在合同

上签字).现在银行来要钱我才知道有这么回事,我该怎么办?

只要没有你的签名或手印,你 不需要承担责任。追问

但是,合同上面有我的名字,只是名字不是我签的,应该是他自己签的或者是找的个人签的。

追答

不是你签的,就跟你无关。只要你不承认你同意别人代签就可以。这个是可以鉴定出来的,本人没有签名或按手印怎么能说明你同意担保呢

追问

好的,谢谢您了!

吴律师您好,我刚才问了一下我们这边法院的一个执行人(收到法院的传票了),和他说,当时是把身份证给别人了,但是不知道别人拿去干什么,也说了当时没有在合同上签字,他说,“这个事过去这么多年了,现在说晚了,再说,不可能你说没签字法院就信了”,然后我说“那有没有办法把当时的合同调出来,来比对一下笔迹和手印”,他说“到时按时来法院就行了,叫上贷款的人”然后就挂电话了。您给支个招吧,谢谢

追答

没经过审理怎么可能执行呀,你开庭没有合同怎么开的庭,你说的情况不符合常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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