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第一次劳动能力鉴定不满意,要求再次劳动能力鉴定,多少天才能拿到结果?

对第一次鉴定结果不满意,申请第二次鉴定,交钱后那里工作人员说留电话等通知带人去鉴定,现在都过二十多天了都没有通知

【复查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及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国家标准GB/T 16180—2006 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送达申请鉴定的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并给职工颁发《职工伤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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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22
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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