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财税总收入151.67亿元,比上年增长28.1%。其中,地方财政收入51.44亿元,增长32.7%。全年税收合计120.08亿元,比上年增长22.4%,其中:国税收入81.78亿元,增长20.2%;地税收入38.30亿元,增长27.1%。
全年财政支出163.74亿元,比上年增长23.1%。其中,用于教育的支出37.53亿元,增长42.7%;用于农林水事务的支出24.43亿元,增长27.5%;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支出22.67亿元,增长25.6%;用于医疗卫生的支出13.93亿元,增长25.2%;用于住房保障的支出11.69亿元,增长1.47倍。
全年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502.1亿元,增长22.3%。其中,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00.3亿元,增长27.0%。主体税种中,营业税92.9亿元,增长30.1%;企业所得税31.5亿元,增长29.8%;增值税28.6亿元,增长11.1%;个人所得税12.9亿元,增长32.3%。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557.1亿元,增长21.2%。主要支出项目中增长较快的多为民生类支出,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学技术支出、医疗卫生支出,分别为84.5亿元、11.5亿元、40.1亿元,增长34.8%、26.3%、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