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95年死的,但地是97年分的,而且这个地写的名字是这个死者的,村委会没有经过死者家里人的同意就把这个地分给了别人家,还做了一份假合同,想问一下,死者的儿女有权利向村委会,及这块地的使用者要这块地吗?如果可以应该从哪方面起诉呢?
人95年就已经死了,97年从新分地,就把这个死者的名写上了,村委会的理由是为了让承包户多分一些土地,就是借用了一下死者的名字,和这个死者没有关系,想问一下,这种说法可以吗?死者的儿女还可以要求返还这块土地的使用权吗?
追答不可以,要求返还吧,不行就起诉
追问如果起诉 可以从哪些方面起诉呢?要搜集什么样的证据呢?
追答如果你们村全部重新承包了一次,那么即使名字不符合事实,也就不要再争了,因为会引起纠纷,而且也会引起其他人家的纠纷,就一个人的地,也没有多少,弄那点地,对日子改善不了多少
我们没有承包合同,这块地97年就分了,但是我们是今年才知道有这块地的 。
追答1、我劝你放弃,因为即使你打官司赢了,村委继续不给你土地,你怎么办?你申请法院执行,法院执行局怎么给你执行,你说执行局能把谁家的土地拿出来给你?执行局是做不到的!即是执行局把别人的土地执行了,别人就会把你当成他的仇家,你也不会让你种地的!
2、如果你执意起诉,也可以!你们那里是97年分的土地,国家有土地承包30年不动的说法,找几个人证明是97年分的地就行!你的官司就赢了!
3、和为贵!人已经去世,村委小范围的调整一下土地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别人家还有结婚的,生孩子的,没有土地也确实不行!理解万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