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提出刑事附带的民事赔偿诉讼?到哪里提出,当时报案的派出所的吗?一定要提出民事赔偿才可以的吗?

我是收到了公安局的鉴定结论通知书,里面只有提及到被偷的手机的价格,鉴定 了手机的价格,这个就可以直接赔给我还是要提出民事?O(∩_∩)O谢谢

(一)提起诉讼的条件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必须符合以下条件:⑴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⑵有明确的被告人;⑶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⑷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⑸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二)附带民事起诉状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是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依法要求被告人或其他责任人员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文书。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1.首部应当写明
  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⑵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2.正文应当写明
  :⑴诉讼请求;⑵事实与理由;⑶证明损失的证据等。
  诉讼请求,应当写明请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的项目和具体数额。
  事实,应当写明因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情况。
  理由,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写明为什么应当电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承担民事责任。
  证明损失的证据,应当一一列明名称、种类及来源。
3.尾部应当写明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⑵附带民事起诉状的份数;⑶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签名或者盖章;⑷具状时间。
  由于附带民事诉讼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的,检察机关已经对犯罪行为提起公诉,因此,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中应当重点写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物质损失的情况及有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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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31
被害人受到的物质损失必须是因被告人对其人身权利进行侵害的过程中产生的实际损失。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的规定>第一条.第五条之规定被告人以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的物质损失,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常见的如诈骗罪,又如抢劫过程中的被抢财物。这是因为无论是诈骗罪中被骗的财物价值,还是抢劫罪中被抢的财物价值,均已经过价值鉴定,在刑事审判过程中都是明确、可知的,无需经过审理程序即可判定。而因人身权利遭受到的损失,例如故意伤害造成的人身损害、抢劫罪过程中造成的人身损害或财物损失(这里指由于暴力行为造成的损失,例如衣服扯破等等),则需要经过审理才能判定赔偿数额。
⒏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⒐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我想你也看明白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一般是人身受到伤害或因作案中破坏的物品而产生。你被偷的手机不属于附带的民事赔偿诉讼范围,被告人被抓后司法机关追回赃物退回,或根据价格赔偿。做不到就在判刑时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第2个回答  2013-01-03
刑事附带民事,只有在人身受到损害时才能提出并被受理。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第2个回答  2013-01-03
想 法院提,但是附带民事起诉状是交给派出所的。追问

请问附带民事起诉状是要自己写好交给派出所还是只要像派出所提出就好的?交给派出所,他们会提交给法院是吗?如果不提出民事诉讼的话,这个钱就不会给我了吗?谢谢

追答

要自己写好交给派出所 ,你不提出当然是不会给你的。这是你的民事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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