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同事,18周岁,作为美容师学徒,和一家小美容店签了合同,她说老板规定不做满一年不准辞职,辞职要赔3000元。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老板的这样的要求合理合法吗?
合法吗?
如果你同事进美容院之前有合同签订,那就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