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经过法院调解后——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经过法院调解时,原告起诉书上说只要求被告赔钱不追究刑事责任,请问调解后,原告得到赔偿费后,原告是否还可以反悔,调解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调解时要签哪些证书?是不是还是要经过开庭宣判?

------首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实际上是两个诉讼案件,为便于诉讼和审查,所以合并进行审理。由此看,如果民事部分不能达成协议,而需要判决的话,法院会在同一个判决书中,对刑事部分和民事部分一并作出决定;如果民事部分能够达成协议,法院会作出一个民事调解书,再作出一个刑事判决书。
------民事调解书一经双方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必须执行。如果对方反悔,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纠纷调解当中,需要法官主持调解,然后在调解笔录上签字确认,然后等待调解书下达,并签收。
------调解可以单独进行,不需开庭;也可在开庭当中调解。调解书下达后,无需宣判,只要双方签收,即发生效力。如果签收之前反悔,可以不签收。因此导致调解书未生效,所以法院会另行判决。
----=--为防止原告在调解后反悔,可以在调解书下达之前就把赔偿款交到法庭,要求法官在对方签收调解书后即可支付给他。一般情况下,赔偿款先有了着落,对方反悔可能降低。【注意:预付赔偿款,以及何时支付赔偿款的内容,一定要在调解笔录中体现出来。你在调解笔录或者开庭笔录上签字之前,一定要看好笔录内容,确定后再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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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04
刑事方面与原告无关。调解书生效后不得反悔,除非能证明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民事方面当然注意赔偿费的多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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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你是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定,建议提起诉讼,由法院出具调解书最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1-04
就我国的调节程序来说,调节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只要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节,就开始就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双方对调节协议不一致,一方可以提起上诉。其次,如果经过一致同意进行调解,理论上说调节完之后就不可以再起诉,也不可以反悔。
调解时应注意:1、双方当事人自愿,2、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3、不得胁迫,欺诈。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1
  法院调解的可能性有二:一是调解不成功,二是调解成功。调解不成功则诉讼继续进行,调解成功则可审结案件。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适用调解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六条规定:“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了检察院提起的以外,可以调解。调解应当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进行调解,依照本规定执行。”这些规定显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毫无疑问的可以调解方式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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