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由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利润如何继续?

我公司前三季度的所得税是核定征收,利润是亏损,10月才取消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那么第四季度如何交纳所得税,如果第四季度盈利,但全年的利润是亏损的,怎么报四季度所得税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
请指点!!
因办理了营业地址跨区迁移,由核定征收变为查账征收,

所得税是按年度征收的,按新的税所要求按查账征收做申报。
四季度申报的利润额,按照1-12月利润表的累计利润申报。
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也是按全年的利润额计算申报。
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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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1-01
这个你要和你们当地税局联系,因为总局规定核定征收的方式,一般在一年内不能变更。也不知道你们当地的情况。你问明确最好了,免得出了差错。
如果更换了地址,个人认为还是以查账征收为准,因为是当地税局核定的。也就是说纳税是按全年的利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追问

因办理了营业地址跨区迁移,由核定变为查账!

追答

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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