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2年3月1日进的公司,职位是收款员。到13年1月8日,公司出具一份辞退报告,要求我签字,我没签,而后给我寄了一份辞退书直接寄到我家里,理由是工作不积极,多次迟到。我12年3月份到11月份总迟到的次数不到5次,12月份因添了个女儿,早上就慢了些,至于工作不积极也是公司找的理由,求助专家,我现在应该怎么处理。
还需要说明的是我的工资情况,刚进公司的时候就谈好是2400.然后签合同是1200,这个要补偿的工资是按实发的工资还是合同上面的工资?
追答以实发工资为准,如果是银行卡入账可以通过银行流水反应出来,现金发放的话让他提供已发工资证明,你领过钱上面有你的签字,公司肯定不会给你,你可以请求仲裁机关或者法院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