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土地的问题,请大神简答!1,父母离婚后我随母亲,父亲现在是五保户。请问我对父亲的土地和房屋有

关于农村土地的问题,请大神简答!1,父母离婚后我随母亲,父亲现在是五保户。请问我对父亲的土地和房屋有使用权吗?前提是我会给他养老。2,据老家村民讲我们户口转走的那一年村里回收了我和母亲的土地并再分配,但是我去老家村里查,村里百般推辞不给查,请问通过何种简便渠道可以查到我父亲名下的土地?3,我转进去的村没有分给我土地,我一直是农业户口,我有权去老家要回我的土地吗?手机码字,请大神指点,高分酬谢,如能替我打官司更好!

1、按照我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当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在各地的实施办法中,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房屋等私人财产和承包土地的经营、使用、管理及其权益的处置,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依法签订有关协议;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死亡后,其私人财产及承包的土地按照协议的约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就是说,你父亲成为五保户并接受村里的供养时是同村里签定了协议书的,对房屋和承包人的土地有了协议的。因此,你如果使用你父亲的土地和房屋,并要尽你的赡养义务,你父亲就不符合五保的条件,村里就会取消他的五保户的,以后老人的生老病死全由你负责。
2、你们户口转走时村里是否回收了你和母亲的土地并再分配问题,在耕地承包经营这个问题上,上面总的精神是,一旦承包经营关系确定,一般不因为家庭人口的增减而增减承包地。提倡稳定,在承包期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办法。
  但有特殊情况的,如婚丧嫁娶造成耕作生产有困难,即“有地投人种、有人没地种”的,经集体组织同意,承包地多而无力耕种的,可有偿转让给愿种地的少地、无地农民,也是符合政策的。但这个可能不大,因为干部们怕招是非,即使分出去也是后门关系,你要拿定决心,你们也会退让的。
可直接问你父亲的。再就是给村民小组负责人买条烟就可知道你想知道的东西。
3、你们 转过去的村子没有给地,如果原来村里没有把你们的地分出去,你们按政策还可以继续使用。但如果分出去了,就没有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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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22
1、你在你父亲在世的时候,并且在父亲允许的前提下,是有使用权的
2、可以查看你父亲的承包权证书,以证书为准
3、不可以。你应当去转户口后的新的村委会要求可耕地。如该村有机动地的,应当分给你。追问

土地和房屋貌似没有继承权?特别是五保户?再者,父亲是精神病患者,他的宅基地证土地证都在村里,村里不给查。

追答

五保户是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的五保供养对象,主要包括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五保对象指农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但是你要注意:关于“五保户”死亡后其财产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五条作了如下规定,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时,双方有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扶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处理,但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

第2个回答  2013-03-24
我觉得吧,你这个问题只需要在你能不能对父亲的土地和房屋使用权上问一下律师,你在你们那就右以找个律师问一问,这不是个难题。只是你要查你父亲的土地和你没分上土地的事只能找不官的解决了,实在不行就上论谈投诉,折腾他们,他们就怕你了,管用呢。别怕他们。
第3个回答  2013-03-22
你父亲的土地和房屋使用权归属你父亲,只有你父亲不在了,你有继承的可能性,前提是你父亲没有指定其他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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