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11-12
一、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场所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8.1.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3.4.1)1、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需要联动控制的消防设备的建筑(群)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2、具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中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二、消防控制室的平面布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8.1.7,8.1.8,6.2.7)1、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宜布置在靠外墙部位。
3、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正常工作的房间附近。
4、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5、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灭火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变配电室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6、消防控制室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7、消防控制室应采取防水淹的技术措施。
三、消防控制室的设置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3.4.4-3.4.8、6.9.1-6.9.2)1、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的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值班记录等文件资料。
2、消防控制室送、回风管的穿墙处应设防火阀。
3、消防控制室内严禁穿过与消防设施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
4、消防控制室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影响消防控制室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附近。
5、消防控制室内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
2)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
3)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
4)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
5)与建筑其他弱电系统合用的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应集中设置,并应与其他设备间有明显间隔。
6、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并应符合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设置要求。
7、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与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电气火灾监控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等消防设备之间,应采用专用线路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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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10
1、消防控制室应至少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或
其组合设备组成;应能监控消防系统及相关设备(设施),显示相应设备(设施)的动态信
息和消防管理信息,向远程监控中心传输火灾报警及其它相应信息。
2、消防系统及其相关设备(设施)应包括火灾探测报警、消防联动控制、消火栓、自
动灭火、防烟排烟、通风空调、防火门及防火卷帘、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消防应急广
播、消防设备电源、消防电话、电梯、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电气火灾监控等全部或部分系统
或设备(设施)。
3、建筑或建筑群具有二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3.1、上一级的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下一级的消防控制室的各类系统的相关状态。
3.2、上一级的消防控制室可对下一级的消防控制室进行控制。
3.3、下一级的消防控制室应能将所控制的各类系统相关状态和信息传输到上一级的消防
控制室。
3.4、相同级别的消防控制室之间可以互相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不应互相控制。
4、消防控制室应设有用于火灾报警的外线电话。
5、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的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
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值班记录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