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中介买了套二手房,和中介卖方签订了三方合同,并已经支付了购房首付款,
卖方房屋是贷款购买,我们支付的首付款已经为卖方还清了尾款,银行已经解除了其房屋抵押。
但在办理面签贷款后,由于卖方提供的离婚证存在问题(怀疑是假离婚证),导致银行拒绝为我们办理贷款。
卖方在此期间始终没有说明其是否真实离婚,以及其先生是否知情本房产的存在和买卖,
由于房本中标注是个人所有,所以卖方表示自己拥有该房产的处理权。
但银行不给我办理贷款,我就无法进行房屋过户手续,中介也没有办法。
目前卖方称自己找了熟人,用另一家银行办理贷款,再去办理过户。不知道我们能不能相信他,是否可以这样办理?
以及卖方始终没有说明房屋是否是卖方夫妻双方财产,如果单方面签订合同,是否有效。
房屋交易过户后,房屋是否会有一定的风险。
如果这样的话,我现在应该找谁解决这个问题呢?卖方说我不买了的话,属于我违约,我的钱不退给我。中介说只能协商解决,如果我们不同意卖方的主张,只能诉讼,他们也没办法。但是诉讼走法律程序的话,我以什么理由提起诉讼呢?我手里没有卖方的离婚证,无法分辨到底是真是假,而且诉讼一定能成功吗?怕到时候反而自己吃亏
追答你要求卖方夫妻双方出面并保证该房无纠纷(这也是房地产法的规定),你不违约,违约的是卖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