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罪从无在中国为何水土不服?

纵观2000年以来的冤案,不可不谓之是因为疑罪从无的不适应性。那么这是中国的国情使然亦或是举世共有之?

  中国传统文化喜将坏人“脸谱化”。这种文化在侦查环节体现最明显。在这个阶段,侦查人员容易根据主观好恶,先入为主,觉得“一看那人,就不像正经人”。但是,《刑事诉讼法》对此偏偏缺乏约束,没有明确规定侦查工作也要“疑罪从无”。在剥夺嫌疑人自由的情况下,检察院批捕,法院审判,没有给嫌疑人充分的“疑罪从无”的申诉空间。

  公检法三家像一艘大船,走出了第一步,就积重难返——害怕错案追究和国家赔偿,只好用新的错误,掩盖旧的错误。其实,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在侦查阶段就践行“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要轻易剥夺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扩大取保候审的适用。

  真凶没出现,被告却“疑罪从无”,社会上很多人无法接受。这种情绪可以理解,那是基于对被害人的同情和对犯罪人的憎恨。但是,他们并不是站在法律的层面上思考,只是情绪而已。正因为中国没有这方面的司法实践和法治氛围,所以我们更应该大胆实践,让公众尊重法律审判和“疑罪从无”的法治精神。(我只是比方一下,不是事实啊,先声明:如果现在官方宣布李天一证据不足,疑罪从无,你说公众会答应吗?)

探讨一下,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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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4-09
你可以问问身边人,是宁杀十个好人不放过一个坏人,还是宁放十个坏人不杀一个好人?我想身边的人会给你一个答案。
至少在我观察,中国人支持宁枉勿纵的人还是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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