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扣押物证、书证,应该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两份,还是一式三份?
公安扣押物证、书证,应该当场开列清单就只有一份。当公安机关扣押物品时,要当场开具一份扣押清单,注明扣押物品的种类、件数、性质、有些还要注明外形特征等,同时还要被扣押人在清单上签字、捺印再加上扣押机关的公章,以确认其合法性,完后归入公安侦查卷宗的副卷——即证据卷。移交给检查机关(刑事案...
扣押物证书证,当场开列清单是一式三份还是一式两份
一式二份。 对决定扣押的物证 书证 要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一份交给持有人,一份附卷。 公安基础知识书上第138页 扣押物证书证的定义和要求。
扣押物品的法律依据
关于扣押物证、书证的具体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两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
领取公安局扣押的物品需要什么手续
对于扣押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侦查人员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二份,写明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重量、质量、颜色、新旧程度和缺损特征等,
因诈骗交违法所得签扣押决定书是一式两份吗
是的。对决定扣押的物证、书证、要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两份,由办案人民警察和当事人签名后,一份交当事人,一份附卷。有见证人的,还应当由见证人签名。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实施扣押、扣留、查封、抽样取证、先行登记保存等证据保全措施时,应当会同当事...
扣押物品的法律依据
第二百一十三条 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文件的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一式三份,写明物品或者文件的名称、编号、规格、数量、重量、质量、特征及其来源,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一份交给持有人,一份交给公安机关保管人员,一...
如何理解和适用没收、扣押、收缴等执法手段的相关规定 详细??
实施过程中,可不用再填写其他的执行文书,实施扣押后,应当填写《扣押物品、文件清单》,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被扣押物品、文件持有人,一份附卷;处理扣押物品文件时,应填写《扣押物品、文件发还凭证》。 但是,在"检查"过程中扣押证据的时候应注意,根据《程序规定》,对违法嫌疑人的人身及其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不...
发还扣押物品使用哪一条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第一百四十一条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
扣押清单和调查取证通知书
两项都属于行政执法文书。公安机关对于案件调查中重要的物证、书证可以进行扣押。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两份,由办案人员、见证人和所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清单上应当写明扣押物品、文件的名称、规格、特征...
刑法三百四十一条全文
第一百四十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第一百四十一条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