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买的房子,因为税费过高,而且房子也是自用,没有出租出售的想法,所以一直未办理房产证,今后如果不是“必须”的情况,也不打算办理房产证。目前我的户口是学校的集体户,老公的户口也是单位的集体户口,都在武汉。。觉得每次办事情取户口很麻烦,能否直接把我俩的集体户口转成个人户口?注意:是在不办理房产证的前提下,可否直接用购房合同、结婚证、居住证明把武汉市集体户口转成个人的户口。如果能告诉我办理方法更是万分感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