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起诉离婚,因为隔的比较远,法院递起诉状男方不签字,他(男方)家人就说不在家,去很远的地方打工去了,要好几个月能回来,然后就拖啊拖,已经拖好几年了。其实男就在家,法院说男方不签字他们也判不了。男方家里有人还有钱,法院应该也是收了好处的,我们往上告因为下面没立案,也告不了。想公告,但是现在不是男方失踪而是人家说打工去了。我们现在也没办法。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想想办法。谢谢了。
男方说了去很远打工的 不在家 要几个月以后回来 法院和他通过话的
追答这不影响公告送达,缺席判决。
追问公告需要失终
追答这里指的是公告送达,不需要失踪。
追问额 公告送达需要什么条件吗?
追答经法院通知,被告人拒不到庭应诉的,法院就可以公告送达。
可不是失终没法公告
追答失踪需要经过法院的宣告失踪程序,不是拿嘴说,法院裁定后才能认定为失踪。你们的情况显然不属于失踪。他家人如果说失踪你们可以让他们去派出所开一个失踪证明交给法院。
追问所以现在没办法公告 就没别的办法?
追答找法院的领导或者找个律师做作工作,让他们发公告。
对啊 关键被告和法院通过电话了 说他在很远的地方打工 现在回不去 说几个月以后才能回来 就在样子拖 也没办法公告 这也不是失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