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是一所为军队培养高、中层次医学专门人才的全国重点大学。学校1954年由原第四军医大学和原第五军医大学合并而成。原第四军医大学的前身是创建于1941年的八路军晋西北军区卫生学校,原第五军医大学的前身是创建于1935年的国立中央大学医学院。学校1959年被确定为全国首批重点大学,1995年进入军队重点建设院校行列,1997年成为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学校校本部坐落在古城西安,占地面积2840亩,设有研究生院。
第二:【研究生院未来】:在新的历史时期,作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和军队重点建设大学,全校人员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精品战略”为建校方针,按照“团结、求实、创新、献身”的校训,发扬“德育为先,学问为本,和谐为贵,进取为荣”的办学传统,齐心协力,锐意进取,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国际先进的研究型军医大学。
第三:【研究生院职责】:研究生院应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国家研究生教育与学位工作的有关法规和政策,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学校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参与有关学校发展问题的决策,开展研究生教育研究工作;
2.根据国家计划、科技发展、社会需要和可能条件,研究制订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
3.制度研究生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研究生教育的日常管理工作,遴选研究生指导教师,加强研究生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对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予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4.承担研究生招生、分配、教学、培养、学位等方面的业务管理工作;
5.加强学科建设,参与制订学校学科建设规划,调整和优化学科结构,促进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高新技术的发展;
6.学校"211工程"与"三重"建设的规划、管理与组织实施等工作;
7.统一管理有关研究生教育的各种经费、基金,合理使用研究生教学和管理人员编制,参与确定学校涉及研究生教育的建设项目和经费预算;
8.承担上级部门和学校委托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