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地级市,是中国县级行政区的非正式行政级别,是党政领导干部的职级、党政机构(如部、委、办、局)都配套对应为副厅级的市。副地级市必须有省级编制委员会发布正式文件来明确,否则该市的党政机构仍不能升格到副厅级。如果县级市的市委书记、市长高配为副厅级,该市仍不能算作副地级市,因为其党政副职仍可以是副县级,下设的部委办局仍是正科级。
目前有39个副地级市。
新疆自治区:石河子市、阿拉尔市、图木舒克市、五家渠市、北屯市、铁门关市、双河市、可克达拉市
海南省:五指山市、琼海市、文昌市、万宁市、东方市
河南省:济源市、巩义市、汝州市、邓州市、永城市
湖北省:天门市、仙桃市、潜江市
河北省:定州市、 迁安市、任丘市丶辛集市
江西省:共青城市、瑞金市、丰城市
吉林省:公主岭市、梅河口市
江苏省:昆山市、泰兴市
贵州省:仁怀市
青海省:格尔木市
陕西省:韩城市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
浙江省:义乌市
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普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