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单位月缴存额与个人月缴存额的合计数确定。具体计算公式:
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合计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
1、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年底应发工资全额进行核定,每年调整一次,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每年调整时间由中心提前行文通知。
2、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统一为12%(即单位和个人各12%),同一单位实行同一缴存比例。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
扩展资料:
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按与中心约定的日期,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汇(补)缴汇总表及汇缴变更清册;
2、付款票据(支票、进账单或汇票等);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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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由职工住房公积金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两部分组成,下面具体介绍
一、含义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计算方式
1、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三、缴存比例
不低于 5%,不高于 12%,具体情况需要针对不同的地区、单位
四、温馨提示
1、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2、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3、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4、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5、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五、提取方式
Step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Step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Step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 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Step 4: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以上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