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权与抵押权的区别是什么啊?

如题所述

担保物权,是指以担保债务的清偿为目的,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物或权利作为担保物,在债务人不清偿到期债务或者出现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就担保物权的交换价值所享有的优先受偿的他物权。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担保物权的特征主要有:第一,担保物权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担保物权的设立,是为了保证主债务的履行,使得债权人对于担保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所以它是对主债权效力的加强和补充。第二,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第三,担保物权以支配担保物的价值为内容,属于物权的一种,与一般物权具有同一性质。第四,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所谓从属性,是指担保物权以主债的成立为前提,随主债的转移而转移,并随主债的消灭而消灭。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12-20

一、指代范围不同

1、担保物权:包括了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2、抵押权:抵押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

二、特征不同

1、担保物权: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担保物权以支配担保物的价值为内容,属于物权的一种,与一般物权具有同一性质;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

2、抵押权: 抵押权是不转移标的物占有的物权,抵押权的公示主要是登记,抵押权的成立与存续,只需登记即可,不必转移标的物的占有;抵押权人在债务人破产等程序中享有别除权,即抵押财产应从债务人的破产财产中除去,抵押权人对此别除出来的抵押财产卖得的价金有优先受偿权。

三、目的不同

1、担保物权:担保物权是以确保债务履行为目的

2、抵押权:其目的在于以担保财产的交换价值确保债权得以清偿。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抵押权

百度百科-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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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05-07-18
债务人,对自己所有的物品.抵押给债权人的权利,是抵押权.

担保人,对自己所有的物品的所有权,担保债务人债务的权利是担保权.

这两个主要区别是,物权的所有者在民事关系中的地位不同.在此民事关系中的权利也不同.

债务人无法履行时,抵押物归债权人.
担保人.当债务人无法履行时,担保物归债权人,但是债权转移,担保人有权向债务人要求履行.
第3个回答  2005-07-19
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具有物权优先性和物上代位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3
抵押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
1、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2、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或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他可以申请法院变卖抵押财产抵偿其债权;如有剩余应退还抵押人,如有不足仍可向债务人继续追索。但对不能强制执行的财产不能设定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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