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中,第二名告掉第一名,业主能以什么方式要求重新组织招标

如题所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第三十七条: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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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6-14
超过预算,或者项目因实际情况取消。

政府采购中,第二名告掉第一名,业主能以什么方式要求重新组织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第三十七条: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

政府采购重新招标的情形有哪些
1. 招标文件存在错误或矛盾,严重影响了招标和投标,需要进行修订或重新制定招标文件,然后重新公告和招标。2. 招标文件未能吸引足够数量的合格投标者,或者所有投标方的报价均超出了政府采购预算范围,未能达成合适的议价结果。3. 正式投标后,评标委员会认为无法评选出符合投标要求的中标人,或者中标人无法...

政府采购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废标后该能在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重新招...
评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推选出的预中标人如果因某些原因废标的话,如果采购人同意可重新组织招标,也可由综合排名第二的投保人顺延为预中标人。但都要先看招标文件中对出现这种情况的规定。

政府采购项目经过两次公开招标后,报名单位均不足三家,请问是否可以由业 ...
废标后,不可以申请指定供应商,可以由采购人向市以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市级财政)申请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七条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者...

重新招标可以继续要求原投标人吗,尤其对于废标的投标人是否可以再邀请...
可以 “可以。业主或者是建设单位决定选取哪些人作为参加邀请投标的施工单位是由建设单位自己决定的,如果在投标中发现文件有问题或者不足三人等情况出现废标的情况,那么建设单位可以再次邀请相同的投标人 再次参加投标

重新招标有无次数限制?法律依据那里可以找到?
1、招投标法第42条,说明何种情况需重新招标。2、如果二次招标仍然废标,可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询价,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以上三种采购方式出于政府采购法,但在不属于政府采购的招标项目中通常也被用来处理二次招标失败的情况),但需报该项目审批立项的行政机关管理部门,审批过后才可以进行。

公开招标废标后,什么情形符合“重新招标”?
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重新招标的方式有:再组织资格预审,或直接采用资格后审。首先要分析申请人少于3个不同原因,以做出相应改进。(2)“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资格预审结果或者潜在投标人投标的,...

政府采购二次流标,是应该第三次招标还是自主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或者对两家合格投标人进行开标和评标。”因此,公开招标的项目如果出现流标现象,是不能直接采取议标的方式,或者直接采取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非招标方式,而应当组织二次招投标,如果二次招标...

政府采购两次流标后怎么处理两次流标后怎么处理
1、公开招标的项目如果出现流标现象,是不能直接采取议标的方式,或者直接采取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非招标方式,而应当组织二次招投标,如果二次招标后仍然流标的,可以核准后不再招标,而采取其他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2、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依法必须...

政府采购第一名不合格可以顺延第二名吗
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的,除非在评审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影响到所有供应商的,则要重新组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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