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后又没有办理好落户手续,会不会注销户口变为黑户?

如题所述

不会,民事活动还以原户籍地为依据。时间好像是一年内从原户口所在地迁出而没在新的地方落户的,民事诉讼等活动的户籍依据仍为原户籍地。详细的可以查阅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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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08
户口迁移的程序是先在落户地派出所申请迁入证明,然后在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然后再到落户地派出办理落户手续,如果落户地派出所不办理落户或不符合落户规定,则不会签发迁入证明,既便有不可预知的情况发生,则在没有办理好落户手续前,你的户口还在原籍派也所,所以不存在黑户情况的发生。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因此办理迁出后,原户口注销。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3个回答  2013-09-08
不会的 你有落户当地的准迁证 才能迁出户口 确实没有落户 还是可以落户原来的迁出地
第4个回答  2013-09-08
户口一旦迁移出去,就必然要注消原来的户口。所以,首先要有“准迁证”才能下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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