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人打官司,他欠我钱,给我写有欠条,可是在法庭上他却向法院说我是以暴力手段强迫他写的欠条,根本没有这回事!后来他的话不攻自破,自己又承认确实欠钱,条是真的!但拒不偿还!法院也拖着不给判!我该怎么办?现在很多人都说我骗他,强迫他写欠条骗钱,害的我现在名声很不好!我是否可以告他陷害诽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