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的同工同酬必须执行。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如果企业没有执行同工同酬的规定,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的措施要求有关部门对企业进行处罚:
一、与单位协商解决或将意见公会。
二、将情况反映给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
三、如果你的利益受损可以进行劳动仲裁。
四、如果单位非法用工涉嫌触犯刑法可以向当地公安局反映。
具体的处罚结果需要依据企业在执行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来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同工同酬体现着两个价值取向:确保贯彻按劳分配这个大原则,即付出了同等的劳动应得到同等的劳动报酬。
扩展资料:
未享受同工同酬的劳动者可以用以下方案追回自己的损失:
方案一,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劳动者三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解除《劳务派遣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计付);
方案二,向用工单位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投诉;
方案三,以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8条之(三)、(四)为由提起劳动仲裁,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方案四,以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63条的规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工单位同工同酬,享受同等福利待遇。
公务员受《公务员法》调节,事业编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条例》调节,劳动合同人员(合同制人员与劳务派遣人员)受《劳动法》调节,同一个法律体系下的才能同工同酬,也就是说《劳动法》要求的与正式人员同工同酬,指的是合同制人员与劳务派遣人员的同工同酬,你想一下,在企业里因为没有编制不编制的说法,所以劳动法里指的正式人员,指的就是合同制人员,这种直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劳动法》的前提是劳动合同,只要签订劳动合同的才遵循这个法律,公务员不签合同,事业单位签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也不是一个体系的。所以同工同酬找不到依据和参照。
而且要不同工还不容易么,单位可以找出N个理由说你们不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