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人的第九根肋骨被打断,法医鉴定为几级伤?

如题所述

朋友,我是外科医生。告诉你鉴定标准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br>关于印发《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br>(1990年4月2日 法(司)发[1990]6号)第二章 头颈部损伤 <br><br>第五条 帽状腱膜下血肿 <br>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0平方厘米(儿童达5平方厘米)。 <br>第六条 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8厘米,儿童达6厘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 <br>第四章 躯干部和会阴部损伤 <br>第二十七条 躯干部软组织挫伤比照第二十条。 <br>第二十八条 躯干部创口比照第二十一条。 <br>第二十九条 躯干部穿透创未伤及内脏器官或者重要血管、神经的。 <br>第三十条 胸部损伤引起气胸 、血胸或者较大面积的单纯性皮下气肿 ,未出现呼吸困难。 <br>(相关文章: 裁判文书1篇1次) <br>第三十一条 胸部受挤压,出现窒息征象。 <br>第三十二条 肩胛骨、锁骨或者胸骨骨折;胸锁关节或者肩锁关节脱位。 <br>第三十三条 肋骨骨折(一处单纯性肋骨线形骨折除外)。 <br>根据你说的情况,已经构成了轻伤。</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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