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要六个月以后能做吗

如题所述

伤情稳定后,即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鉴定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不一定非要六个月后。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扩展资料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伤保险条例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1-27

工伤伤残鉴定必须得受伤后六个月才能做,这是不对的,公然间必须在治疗终结后鉴定。

鉴定内容: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也称劳动鉴定,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致使劳动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有关部门在医学方面对其做出的鉴别和评定。通常情况下,我国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只负责因工伤或因病而导致的劳动能力鉴定问题。

扩展资料: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所提交的材料不因申请主体不同而有所区别:

应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工伤诊断证明,以及医院记载的有关负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包括有关的放射材料)。

致残等级鉴定,也称工伤评残,是劳动鉴定委员会在劳动能力鉴定技术小组认为工伤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需要评残的基础上,依据《职工工伤和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依赖护理的程度作出的判别和评定。一共有十个级别。一级最高,十级最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伤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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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4
  没有相关规定,这个期限也不能作出规定。因人个体差异伤情愈合的情况会各不相同。
  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实践中有的是三个月后作,也有的要求六个月以后作,有的六个月去作鉴定机构发现时机不成熟的也不能作。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8
  法律上关于伤残鉴定何时能做?何时不能做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但是有病情治疗终结,伤情稳定后可以做鉴定,目前司法实践中都是以出院后三个月左右为参考日期

  伤残鉴定即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是为了科学量化受害人因遭受各种形式的损害造成身体器官缺损、功能障碍和心理障碍,进而导致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的丧失程度,为了解决社会生活实践中的不同需求,由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依据相关的规定对受害人的伤残程度做的鉴定结论。
第4个回答  202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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