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一家十字绣公司承揽十字绣,出了一些小问题,我想解除合同,但之前交了押金,高手帮我看看合同内容,看我的押金有可能要回来吗?
内容如下,
1,甲方负责免费对乙方进行辅导,包教会回收合格的新产品及销售。2,乙方在签订合同后须向甲方较加工原材料的信誉保证金300,乙方积累绣够300圆的合格产品,凭收据和合同领取信誉保证金。3,如甲方无原因解除合同,必须先付清乙方陈品加工费并退还信誉保证金全额。4,若乙方提出解除合同,本协议将自动解除,所交加工费任务量的信誉保证金将自动转成技术辅导材料费,并承担相应责任。
然后下面是双方签字,乙方是我,在乙方签字处我签的是自己的名字,但盖章是甲方,就是说,签字的分别是甲乙两方,但盖章却都是甲方。
还有这个“所交加工费任务量的信誉保证金”是什么意思,公司一次给我的绣品是30元的,这个“所交加工费任务量的信誉保证金”是30 吗?那意思我的押金扣除了这30,还能要回来270,可以这样理解吗?可是他们现在一分都不给我,我该怎麽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