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未领证,共同付房子首付,签购房合同时,女方不满足购房条件,可以加女方名字吗?

我男朋友是长沙户口,我是山东户口,我们打算在长沙买房结婚,名下都没有房产,房子首付是我们共同支付的,目前都在深圳上班,但是长沙的购房政策须是长沙户口,或者需交满一年社保才可以,还有一个星期就要签购房合同了,这种情况下可以加我的名字吗?不能的话有什么简单办法可以解决吗?
另外签合同的时候我都需要在场吗?可不可以委托男友办理?

可以买的,你们两个人有一个满足条件就可以了追答

不能加名字,无解。
领结婚证后可以加名字。

不对啊,你问的是“签购房合同时可以加名字”呀,签合同时你们俩的名字都可以加上,签合同后名字不可更改,只能等拿到房产证后才能加名字。
如果签合同时不带你的名字,那就无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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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7-12
领证才可以加女方名字的,最好是结婚了在买房子,不然这是婚前财产,望采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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