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3月12日消息:记者昨天从市教委了解到,凡是在去年举办的部分市级学科类竞赛和科技艺术类竞赛项目中获个人一等奖的高三学生,在今年的高考原始分上加20分,由报考学校择优录取。
据悉,2005年高考具有加分条件的对象是2004学年度举办的部分市级学科类竞赛和科技艺术类竞赛项
目中获个人一等奖的高三学生,具体竞赛项目已在教委网站
http://www.shmec.gov.cn 上公布(见右
表)。
返沪本市户籍高三学生只要在就读所在地获得要求奖项也可加20分。
高考加分项目
(学科类)
中小学信息科技竞赛(程序设计)“海文杯”高三英语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上海赛区)★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上海赛区)高三数学竞赛“东华杯”高三化学竞赛★全国中学生化学竞赛(上海赛区)★全国中学生生物竞赛(上海赛区)
(科技艺术类)
青少年“金钥匙”科技竞赛“西部集团杯”计算机应用操作竞赛
中学生科普英语竞赛“白猫杯”应用化学与技能竞赛“民生杯”数学知识应用竞赛“上师杯”物理实验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分区联赛(上海赛区)青少年发明创造比赛(“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青少年科学论坛(“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上海市学生绘画书法作品展
注:带“★”项目为上海市参加的,属加分范围的全国各省市联赛项目。返沪本市户籍高三学生获得“★”项目奖也可加分。
具体加分审批程序
一、各竞赛主管单位在4月22日前将加分学生名单送市竞赛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定,审定后名单将在教委网上公布。
二、主管部门审定后向加分学生发放加分《证明表》。
三、加分学生填写《证明表》后,持获奖证明原件到就读学校盖章,4月29日前必须送竞赛主办单位。
四、经市竞赛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定后,《证明表》反馈至竞赛主办单位和学生。
外省市返沪本市户籍高三学生办理加分程序基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