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有关工作服的规定

有很多员工工作时间很短,有些甚至不到一个月。离职后公司扣除了工作服的工本费,不知道这样是不是触犯了劳动法的想着规定?请教了````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2、向员工收取财物,违法了劳动合同法,应该返还收取的财物和费用。

3、所以工作服的费用不应该扣除,应该归还给劳动者。

4、企业若不归还,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述。

扩展资料

(1)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的权利。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的权利源于用人单位享有的生产指挥权,既然用人单位享有生产指挥权,所有用人单位有权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定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劳动者遵守。

(2)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劳动定额的权利。用人单位帮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就获得了一定范围劳动者的劳动使用权,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给劳动者制定合理的劳动定额。对于用人单位规定的合理的劳动定额,在没有出现特殊情况时,劳动者应当予以完成。

(3)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考核的权利。用人单位有权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考核,并根据劳动者劳动技能的考核结果安排其适合的工作岗位和奖金薪酬。

(4)制定劳动安全操作规程的权利。用人单位有权利根据劳动法上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制定本单位的劳动保护制度,要求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制定合法作息时间的权利。用人单位享有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和对员工工作时间的要求,合法安排劳动者作息时间的权利。

(6)制定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标准的权利。为了保证劳动得以正常有序进行,用人单位有权制定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标准。劳动纪律是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这是组织社会劳动的基础和必要条件。职业道德是劳动者在劳动实践中形成的共同的行为准则,也是劳动者的职业要求。当然,制定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标准必须符合法律规范。

(7)其他权利。包括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平等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等。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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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20

如果用人单位强制劳动者用工资购买工作服,那么用人单位的做法违反劳动法及相关规章。这属于用人单位单方对于劳动合同中关于工资支付约定的变更。按照劳动规章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克扣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扣工资用于购买工作服,是违法的。

扩展资料

一、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所以,收取工衣费、服装费或工作服钱等做法,均是违反了该条规定,劳动者一旦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则必定被责令退回已收取的费用,并被处以每人500-2000元的罚款。劳动者如果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的,则一定裁决劳动者胜诉,裁决的依据就是这一条。有律师回答说,如果合法的规章制度有规定的话,还是有效的,对此,我回应是:哪家单位真敢这么做,告诉我,我只要捅到劳动监察那,单位是百分之百无理的,劳动监察才不考虑规章制度规定以及企业实际情况等的,百分百,责令限期退还及罚款。

二、从法理来分析:1、如果工作服是工作过程中必须使用的,则该工作服属于工作必须的劳动条件,则单位必须无偿提供。如果工作服不是必须使用的,而是为了公司的精神面貌和企业文化,这种情况下,通过工作服获益的也是公司,应由公司承担相应费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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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9-02
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劳动关系不同于一般民事关系。民事协议当事人一般可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  服装费、培训费、资料费等应列入公司正常运营成本,公司产品(样品)、劳动工具、工作服装等可要求职工离职后归还,造成损失的可要求赔偿,但不能以此为由向职工收取押金。此外,用人单位一律不准向应聘者收取“中介费”、“报名费”等,公司直接安排的体检费用也应由公司承担。对于出资培训的劳动者可按规定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但不能向在职劳动者收取培训费。  劳动监察机关发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将依法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并可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1
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费用。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上述说明,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的时候不得以任何形式和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在此范围内也包括工作服的押金,保证金,都不能向劳动者收取。
第4个回答  2020-07-05
工作服收费不合法,可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工作服应属于劳保用品,不属企业福利,公司应有发放标准,它是劳动用工单位为员工提供的必要劳动保护措施。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二、法律依据
《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企业最低工资规定》有规定。劳动者在离开工作岗位后,用人单位可要求其归还工作服,造成损失的可要求赔偿,但不能以此为由扣除职工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扣除工资,应当无条件退还给劳动者本人,否则,劳动者可凭被扣钱的收据等证物,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提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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