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第三章怎么理解?

第三十四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什么样的占有方式可视为无权占有?第三十七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什么样的行为叫做侵害无权。学生上课玩手机,老师没收掉,这样侵犯了学生的物权了吗?

一、无权占有,是指没有法律或约定内容关系的占有,是对他人所有物的权利侵犯。如委托加工、保管物品等,此时的占有即是基于合同约定内容的有权占有。
二、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也就是说所有人可以依法享受对自己的所有占有、使用、受益、处分等其他的一切排他权利。
三、我国《物权法》第34条、37条都是对“物权的保护”的规定。物权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途径解决。当当物权受到侵害时,可以行使请求权:具体包括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损害赔偿等其他民事责任。
四、侵害特权,除草剂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老师无权没收学生手机,当然属于侵害学生的物权。如果学生违反课堂纪律及校规校纪,学生老师可以给学生相应的纪律处分,但不能对学生的私人合法财产进行没收。但学校或大型考试时,有规定:不准携带手机,以免影响考场及正常教学秩序的,学校或主管考试部门,可以暂时扣下学生手机。但他们也只是暂时保留,而不能是“没收”!!
综上,是我对该问题的看法,不当之处还望见谅!有关法律问题,可以继续谈讨!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8-26
无权占有..是行为人没有所有权而对动产不动产进行占有..并且这种占有是没有得到所有权人的同意..也就是双方没有合意..没有得到他物权而进行的占有..判断对方是否无权占有..主要是看对方是否有所有权和其他的他物权..
侵害物权的行为可以理解妨害了他人对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物权是一种权利.是绝对权.对世权...
老师没收学生手机..是对学生物权的侵犯..
第2个回答  2013-08-26
抢劫盗窃都算无权占有

物权法则编辑本段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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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保护纠纷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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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侵害物权的行为造成物权人的经济损失时,物权人如何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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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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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节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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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家起火引起,烧了我家所有东西和房子,国家是否有规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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